據相關規定,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各類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向管理工程的縣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各類專業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
記者: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哪些條件,并提交哪些相應的證明文件?
辜盍明:據相關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國有土地使用證或用地批準書;
2. 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 已按規定辦理招標手續并確定施工企業和項目負責人,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 按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及項目負責人無效,不予辦理施工許可證。
4. 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即施工場地具備了交通、水電等條件,能滿足施工企業進場的需要;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5. 有滿足施工需要的全套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辦理了施工圖審查及備案;
6. 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組織設計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7. 按照規定應該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并簽訂了監理合同。
8. 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擔保公司);
9. 已按規定繳納前期工程有關稅費及民工工資保證金。
1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記者:怎樣進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
辜盍明:據相關規定,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 建設單位在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電子政務大廳,進入施工許可管理系統,網上申報施工許可,并上報到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打印出帶條碼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2. 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并附第(一)條中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 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后,對于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頒發施工許可證;對于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限期要求建設單位補正,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后作相應順延;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在審批系統中簽署審批意見,并退回申請單位修改。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及其他發生變更的,應當在施工許可管理系統中申請施工許可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