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6月1日起,食品包裝上“QS”標志中的“質量安全”字樣改為“生產許可”。8月11日,記者走訪成都幾大超市發現,“新裝”QS標志并不多見,大多數食品包裝上用的還是舊標志。
新規定已實施兩個多月,但記者走訪市區的多家超市發現,絕大多數食品包裝上還沒換“新顏”,依然是“質量安全”字樣,而不是“生產許可”四個字。
記者就此咨詢了質監局的工作人員,考慮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一次性印制了大量包裝袋,到6月1日有可能沒有用完,為了節約資源,6月1日之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6月1日起18個月內,可以繼續使用原已印制好的帶有“QS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標志的舊版包裝物。
工作人員表示,在規定允許的過渡期內,市場上可能出現兩種不同版本的QS標志,但這兩種版本的QS標志都可以使用,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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