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稅負令回收企業叫苦不迭
增值稅為流轉稅,其納稅對象為商品增值部分。回收行業所具有的特殊性,決定了回收企業無法從貨物的源頭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在缺乏進項抵扣的情況下,銷售廢舊物資時,回收企業就必須全額繳納17%的增值稅。而退稅政策的取消,在沒有后續政策出臺的情況下,回收企業重新回歸19%以上的高額稅負。這對綜合毛利率不足5%的回收行業來說,無疑不堪重負。于是出現了如今回收業務大幅虧損,企業銷售急劇下降,回收企業停產、轉產,回收市場一片蕭條的狀況。
現行政策嚴重挫傷利廢企業利用再生資源的積極性
回收企業稅負的增加導致下游利廢企業承接了轉嫁成本,采購成本進一步加大。回收企業屬流通環節,讓回收企業全部承擔17%的增值稅是不現實的。為確保一定的利潤空間,回收企業**終會把一部分稅負通過價格的方式轉嫁給利廢企業。追求企業利潤****化的利廢企業面對高采購成本,不得不放棄使用再生資源選用原生資源。利廢企業對用廢積極性的缺失,導致大量廢舊物資積壓,價格下跌,社會閑置再生資源大量出現。市場對廢舊物資的剛性需求減少進一步擠壓了回收企業的生存空間,再生資源的綜合利用再次受到挑戰。
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扶持方向有待調整
回收是再生資源行業的基礎,由分散在全國各地一收一賣的傳統回收企業聚集而成。由于傳統一收一賣回收所需管理成本低,能很好滿足回收多樣性廢舊商品的需求并能源源不斷為集散市場、加工基地、大型貨場提供廢舊資源,因此傳統一收一賣回收的基礎性不可動搖。對再生資源行業的扶持如不能惠及傳統回收企業,不對其高額稅負作調整,處于基層的一收一賣型回收企業將會淡出市場,缺乏根基的再生資源發展將失去生命力。所以,國家在對市場、基地、貨場進行扶持的同時應兼顧傳統回收企業。
適時調整現行政策,讓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盡快走出低迷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深陷困境主要是受到當前稅收政策的制約引起的,給行業松梆、為企業減負,適時調整行業稅收政策。對政策的調整應通盤考慮,既要考慮行業的成長性、可持續性又要考慮行業的發展性,還應根據行業的市場地位、稅負承受能力,確定一個合理的稅負水平。為此,可從兩方面入手適時調整。
一是對傳統回收企業的扶持應從稅收政策入手,即恢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70%的政策。稅收政策是促進再生資源行業發展**直接、**有效的手段,且退稅政策已實施兩年,有著較為成熟的經驗,該政策具備一定的現實基礎。為避免那些有利則辦無利則退的開票公司再次擾亂行業正常經營秩序,國家可通過制定標準、設置門檻、加強監管等方式加以完善。二是對回收體系、集散市場、加工基地和大型貨場應從財政專項資金扶持入手。國家可繼續通過財政專項資金對這些項目進行扶持,引導行業走集約化、規模化發展之路。目前,這一做法國家已在全國各大中城市試行,并逐步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