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延長防爆電動葫蘆使用壽命
為了延長防爆電動葫蘆使用壽命,操作人員 有必要具有相應的安全設備以及與安全有關的相應辦法
1.新裝置或經拆檢后裝置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工作數次。但在未裝置結束前,切忌通電試轉。
2.在正常運用前應進行以額外負荷的125%,起升離地上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并查看是否正常。
3.動負荷實驗是以額外負荷分量,作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實驗,實驗后查看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銜接部分是否正常牢靠。
4.在運用中,超越額外負荷和每小時額外合閘次數(120次)的情況下運用。
5.裝置調試和保護時,查看限位設備是否靈敏牢靠,當吊鉤升至上極限方位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間隔有必要大于50mm(10t,16t,20t有必要大于120mm)。當吊鉤降至下極限方位時,應確保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安全圈有必要在2圈以上。
6.不能一起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作業結束后有必要把電源的總閘斷掉。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作,操作者應熟記安全操作規程,禁止歪拉斜吊。
9.在運用中有必要由專門人員定時對電動葫蘆進行查看,發現毛病及時解決處理,并加以記載。
10.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確保額外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定起升的間隔)。
11.鋼絲繩的作廢規范:鋼絲繩的檢驗和作廢規范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作廢有用規范》履行。
12.電動葫蘆運用中有必要堅持滿足的潤滑油,并堅持潤滑油的干凈,不該含有雜質和塵垢。
13.鋼絲繩上油時應該運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禁止直接用手給正在作業的鋼絲繩上油。
14.電動葫蘆不作業時,不答應把重物懸于空中,避免零件發生永久變形。
15.在運用過程中,假如發現毛病,應立即堵截主電源。
16.運用中應特別留意易損件情況。
17.10~20噸葫蘆在長期接連工作后,可能呈現主動斷電現象,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用,此刻能夠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持續作業。
18.運用與管理按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程》中第4條履行。
19.查看與修理按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程》中第5條履行。
三、安全留意事項
在了解操作的基礎上,還請留意下列事項:
1.請對銘牌上內容熟記后再操作。
2.請將上、下限位的中止塊調整后再起吊物體。
3.在運用之前請承認制動器情況是否牢靠。
4.運用前若發現鋼絲繩呈現下列異常情況時,肯定不要操作。
(1) 彎曲、變形、腐蝕等。
(2) 鋼絲繩開裂程度超越規則要求,磨損量大。
5.裝置運用前請用500V兆歐表查看電機和操控箱的絕緣電阻,在常溫下冷態電阻應大于5MΩ,方可運用。
6.請不要起吊超越額外負載量的物件,額外負載量在起吊鉤銘牌上已標明。
7.起吊物上不能乘人,另警告不要將電動葫蘆作為電梯的起升組織用來載人。
8.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起吊物體、吊鉤在搖晃狀態下不能起吊。
10.請將葫蘆移動到物體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限位器不答應當作行程開關重復運用。
12.不得起吊與地上相連的物體。
13.請不要過度點動操作。
14.不要用手電門線前拉其它物體。
15.在修理查看前必定要確定斷開電源。
16.修理查看作業必定要在空載狀態下進行。
17.運用前請承認楔塊是否裝置結實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