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列舉幾個事例:
1、2011年我走訪了國內四大藥劑供應商,得出的國內他們總的銷售藥劑量在6000-7000噸,但是,國內市場上以鋼瓶數量統計的七氟銷售量卻在13000噸以上,考慮不是每個鋼瓶都滿充裝的因素,按70%的充裝率計算,也有9000噸以上的銷售量,即市場上銷售的藥劑量遠大于藥劑廠家的出貨量。
2、市場上有一個規律,規模越小的企業,價格越低。
問題來了,為什么設備廠家的總銷售量大于藥劑廠商的出貨量?
據我所知,有些企業采取的辦法有幾種,一是不按設計要求充裝藥劑,實際充裝量遠少于設計用量,二是使用的藥劑根本就不是七氟丙烷,而是其它物質,三是到市場上回收過期的純度和質量都不能滿足要求的滅火劑進行充裝。第二事例我認為也是違背市場規律的,一般來說,規模越大企業對供應商越有話語權和價格優勢,無論是藥劑還是鋼瓶、瓶頭閥,都是一樣,而現在是越小的企業裝置和藥劑的價格越低,怎么實現的呢,我了解到的情況是這些企業普遍的做法是,藥劑跟前面分析的一樣少充或者用假藥劑,裝置上則采取回收鋼瓶或者采購非正規企業的沒有質量保證的鋼瓶和其它配件。
以上這些做法的危害是非常可怕且可恨的,一是造出的劣質產品根本不能起到消防產品應有的以防萬一的作用,視人民生命財產如鴻毛;二是破壞市場秩序,誘惑工程商使用低價劣質的產品,讓守法企業生存困難,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果。
這一現象的存在,一方面是采購方不懂得分辨質量好壞,所以只認產品的檢測報告和CCC證書,二是產品質量的檢測專業性強,對檢測設備和知識都有很高的要求,三是檢測極不方便,幾乎沒有辦法實現現場檢測判別質量水平,甚至還要做破壞性試驗,檢測成本很高。
那么,我們真的沒有一個相對簡單容易操作的辦法來大致分辨產品質量嗎?我認為是有的,拿藥劑來說吧,如果藥劑廠商出廠價假設是50元每公斤,設備廠家銷售價格是55每公斤,那么藥劑可能是真藥劑且按設計要求充裝嗎?作為專業人士我給大家作個簡單計算,見下表
銷售價 |
采購價 |
充裝損耗 |
稅 |
運費 |
制造費用 |
備注 |
55 |
50 |
1.5% |
2.5% |
3% |
2% |
|
表中各項稅費取的比例都是按低取的,還沒計算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研發費用、辦證費用、設備折舊以及環保和教育附加等小稅種,即企業老板加員工只有一個人的企業坐在家里撿到這個必需付全款的訂單的情況下,55元銷售基本就是沒有利潤了,加上上述那些其實非常宏大的而且是一個都少不了的稅費,虧損已經不是一點了,那么,企業還能正常生產經營嗎?答案顯然否定的,那么這些企業都是大發慈悲的慈善家?免費的為祖國人民生命財產提供消防安全產品?可是他們還是在銷售在收銷售款的。所以,即使不以zui壞之心猜測,至少可以認為這種企業是不正常的。
綜上所述,文章標題的答案就出來了,進價50賣55,除了慈善活動外大家購買就得多留份心了,畢竟消防法這把達摩克利特劍一直懸在那,隨時會斬下來的。(本文作者:龔中飛,江西三星氣龍消防安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