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房屋由結構系統、地面系統、樓面系統、墻面系統、屋面系統組成,每個系統由數個單元模塊組成,單元模塊在工廠制造完成,房屋現場由單元模塊裝配完成。集成房屋可拆裝、可移動,不破壞土地。實現了千百年來房屋的“不動產”屬性到“動產”屬性的轉變,實現了千百年來“房地產”的房產和”地產“的完全分離。
集成房屋(又稱可移動或可多次拆裝房屋),誕生于上個世紀50年代末。其主要概念是通過在工廠預制墻體、屋面等,按照設計要求加工為代表的承重結構,能夠迅速組裝稱成套房屋的一種建房模式。
特點
集成房屋特點是一種專業化的設計,標準化、模塊化、通用化生產,易于拆遷、安裝便捷、運輸便捷、倉儲,可多次重復使用、周轉的臨時或具有性質的房屋。
廣泛用于建設工地的臨時辦公室、宿舍;交通、水利、石油、天然氣等大型野外勘探、野外作業施工用房;城市辦公、民用安置、展覽等臨時用房;旅游區休閑別墅、度假屋;抗震救災以及軍事領域等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