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隔離設施形式的選擇須考慮強度、性能、經濟性和美觀性等綜合因素確定。
2.考慮到維修材料的貯備以及方便維修,應盡量減少交通隔離設施的種類。
3.交通隔離設施的設置應考慮其側向凈寬和端頭凈距,側向凈寬從隔離設施外沿起算,其值為0.25~0.5m,端頭凈距從隔離設施端部外沿起算,其值為2~4m。
隔離墩用途:
一、車行道隔離設施
1.車行道隔離設施是用來分隔對向或同向行駛的交通流,并有禁止車輛左轉進出行駛和行人任意穿越道路的作用,一般設置在道路中心線上或車道分隔線上。車行道隔離設施分為車行道中心隔離設施(分隔對向)和車行道分界隔離設施(分隔同向)。
2.車行道隔離設施主要采用三種形式:綠化分隔帶、隔離護欄、混凝土防撞墻。在市區范圍內,優先選取的形式依次為綠化分隔帶、隔離護欄;在市郊范圍內,優先選取的形式依次為綠化分隔帶、混凝土防撞墻、隔離護欄。
3.同一道路上應設置統一樣式的車行道隔離設施。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新建、改建道路可設置車行道中心隔離設施:
?。?)道路中設有高架道路、大型橋梁墩柱的地方又無其它隔離措施的。
?。?)橋梁、高架道路、立交、隧道雙向交通的出入口與地面道路連接的路段。
?。?)高等級道路與一般道路雙向交通連接的過渡路段。
(4)車行道四車道及以上的單幅城市道路。
5.橋梁、高架道路、立交橋等出入口引道處的延長線路段位置可設置車行道分界隔離設施。6.車行道隔離設施應明顯易見,端部應配置反光設施,在無照明或照明較差的路段上應全線配置反光設施,并在端部設置反光或防撞設施。反光設施和防撞設施的形式及設置請參見本指引相關章節內容。
二、機非隔離設施
1.機非隔離設施是用來分隔同向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交通流,設置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界線上。
2.機非隔離設施主要采用兩種形式:綠化分隔帶和隔離護欄。
3.同一道路上應設置統一樣式的機非隔離設施。
4.道路斷面中,非機動車與機動車位于同一平面,且非機動車車道寬度在1.5m以上可設置機非隔離設施。
5.在道路斷面中,非機動車與行人于同一平面時,機非隔離設施可參照人行道隔離設施進行設置。
三、人行道隔離設施
1.人行道隔離設施是設置在人行道外邊緣,起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有秩序地活動,并有防止行人任意步入和橫穿車行道的作用。
2.人行道隔離設施的形式主要是綠化分隔帶和人行道護欄。在市區范圍內,人行道寬度大于2.5m時,優先選取的形式依次為綠化分隔帶、人行道護欄,當人行道寬度不大于2.5m時,人行道隔離設施應選擇設置人行道護欄。
3.人行道隔離設施類型采用綠化分隔帶時,可參照市政設計相關規定進行設計施工。
4.同一路段應設置統一樣式的人行道隔離設施。
5.符合下列道路交通情況之一的新建、改建道路可設置人行道隔離設施:
(1)城市道路有商業路段、路口的地方。
(2)城市道路安裝信號燈的路口。
?。?)車站、碼頭、地鐵、天橋和大型公共場所的出入口及周圍相連的道路上。
(4)停車場(庫)和大、中型單位與道路相連的出入口局部路段。6.人行道隔離設施開口是提供車輛和行人遵照規定通行的通道口,應根據交通管理需要在確保安全情況下進行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