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安全要求
1.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曬。庫房內溫不宜超過30℃。
2.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
3.儲存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4.搬運儲罐時應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
5.注意防雷、防靜電,廠(車間)內的儲罐應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的規定設置防雷設施。
運輸安全要求
1.運輸車輛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2.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
3.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
4.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
5.在傳送過程中,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生靜電。槽車上要備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防爆工具。
6.高溫季節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
7.車輛運輸鋼瓶時,瓶口一律朝向車輛行駛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并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滾動。
8.不準同車混裝有抵觸性質的物品和讓無關人員搭車。
9.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