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除草劑注意事項
1、因氣候、草相、種子、土壤等因素,試用除草劑確保作物15天安全后再大面積試用。
2、作物株高30公分形成綠葉后,雜草出齊后。
3、地旱先澆水效果好,無風、無雨溫度30度以上(夏季)下午四點以后試用。
4、施藥期正式病蟲害高發期應注意生長期軟腐病、白絹病、根腐病、枯萎病、菌核病、葉枯病等14種病害要及時防治。
5、噴霧器施藥。禁止試用飛防、彌霧機、拖拉機噴施。用藥前后徹底清洗噴霧器具。
6、二次稀釋后,兌水15公斤噴施半畝地。
禁止噴施作物上,壓低均勻噴施與雜草上!或帶噴罩!
7、于作物同科雜草無效,特大草防除效果差、
8、弱苗、病苗、受藥害的苗子禁止試用藥、
9、大棚、苗床、地膜覆蓋禁止試用!
10、置于兒童觸及不到地方。陰涼干燥處存放、
11、不能與其他除草劑、有機硅混合使用、
12、試用安全后再大面積試用,有償試用禁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