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使用彩條布做圍擋
為加強圍擋設置管理,市政府開展圍擋專項整治活動,據悉,此次整治的施工圍擋是指:市政工程圍擋(城市道路、市政管線、園林綠化、城市排水工程)、臨街店面裝飾裝修圍擋、“雙拆”工地圍擋。
2、市政府要求,嚴禁使用竹笆、彩條布做圍擋;嚴禁毛竹搭架圍擋施工;嚴禁使用編織袋、彩塑板圍擋施工;嚴禁圍擋破損、污倒、安全固定性差;嚴禁圍擋版面未經批準出現商業廣告或宣傳本企業廣告畫面內容。
3、圍擋審批方面,城市道路主管部門在審批臨街店面裝修臨時占道和市政工程道路挖掘時,必須明確施工圍擋的設置標準、時間、范圍,同時將審批內容抄送道路養護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
4、未經審批擅自占道圍擋要整改
市城管支隊負責督查市政工程施工圍擋設置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對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發現兩次以上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圍擋設置單位要責令其停工整改。市城管委負責對城區市政工程圍擋整治工作進行考核、排名,對兩次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施工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圍擋的保潔、定期清洗,破損后的圍擋要及時修復等。
市數字城管中心負責市政工程圍擋日常信息采集,發現存在問題的圍擋及時下派給責任街辦(鄉鎮)進行整改,城區(開發區、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分局負責督促街道綜合執法隊對違規設置的圍擋進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