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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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大型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完工后組織進行系統調試,經過一段時間調試運行,改造后的單組系統,產能達到6.0萬 m³/d,平均產能達5.2萬 m3/d,滿足設計要求。
針對改造前運行過程中存在的膜絲膜絲斷絲、脫落;部分膜絲污堵嚴重,清洗頻次及強度大等問題,結合運行經驗,優化運行維護操作。
(1)優化膜系統的清洗維護方式,采取清水反洗和在線加藥反洗組合方式,調整反洗加藥濃度至300 mg/L。
(2)優化清洗步驟:改變原有的清洗步驟及時長,清水反洗1次/d,時間為2 min;在線加藥反洗(CEB):停止產水→進藥15 min→曝氣浸泡15 min→進藥15 min→清水反洗10 min→曝氣浸泡15 min→恢復產水。
(3)通過合理調節清洗頻次、增加自動清洗等方式,盡量減少人工清洗頻次,避免造成膜絲斷裂。
(4)根據膜絲運行情況,及時觀察膜絲鼓風擦洗效果,定期調整風量大小,減少膜絲內部積泥現象。
(5)強化前期預處理效果,避免雜物進入后續工段,造成對膜絲纏繞、板結等現象。
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
排入地表水域的環境功能和保護目,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域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的標準值分為一標準、二級標準、三級標準。一級標準分為A標準和B標準,根據(域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16),污水再生利用用途分類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類》(GB/T18919)的有關規定,不同用水途徑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新應符合下列規定。
1、再生水用作農田灌用水的水質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 20922的有關規定。
2、再生水用作工業用水水源的水質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的有關規定。當再生水作為冷卻用水、洗滌用水直接使用時應達到現行國家標準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的有關規定。當再生水作為爐補給水時,應進行化、除鹽等處理。當再生水作為工藝與產品用水時應通過試驗或根據相關行業水質指標,確定直接使用或補充處理后使用。
3、再生水用作域市雜用水的水質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的有關規定。
4、再生水用作景觀環境用水的水質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的有關規定。
5、再生水用作地下水回灌用水的水質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灌水質》GB/T19772的有關規定
6、再生水用作綠地灌用水的水質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綠地灌湯水質》GB/T25499的有關規定。
當再生水同時用于多種用途時,水質可按高水質標準要求確定或分質供水:也可按用水量大用戶的水質標準要求確定。個別水質要求更高的用戶,可自行補充處理達到其水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