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擋是指城市建筑工地外圍圍蔽、遮擋物。能有效將建設施工現場與外部環境隔離開來,使施工現場成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采用各種砌體材料砌筑的圍墻、采用各種成型板材構成的維護體等。
圍擋:
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定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建造多層、高層建筑的還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在市區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碼頭、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5m,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圍檔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固、整潔、美觀。市政工程項目工地,可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圍欄或按規定使用統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