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多少人才能注冊?
有限責任公司分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多人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與監事會,只保留執行董事、總經理、監事人這三個職位。如果需要設立董事會及監事會,董事會人員不得小于三人,監事會人員不得少于三人。
有限公司注冊如果是屬于一人有限公司只需要一個股東,如果屬于多人有限責任公司需要2-50個股東,還需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股東人數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兩人以上股東出資設立。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 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