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橋架允許小板材厚度見表2。
表2 單位為毫米
寬度B |
允許**小板厚 |
B≤150 150<B≤300 300<B≤500 500<B≤800 800<B |
1.0 1.2 1.5 2.0 2.2 |
4.要求
4.1 正常使用條件:
a) 溫度 -20℃~+55℃;
b)相對濕度<95%;
c)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
注:特殊使用條件由供需雙方約定。
4.2 電纜橋架應按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4.3 材料
4.3.1制造電纜橋架用板材應符合GB/T912、GB/T11253中有關規定。
注:所用板材由供需雙方約定。
4.3.2電纜橋架焊接用焊條應符合GB/T5117規定。
4.3.3表面防腐層材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
4.3.4螺栓、螺母、平墊、彈墊應分別符合GB/T 5780、GB/T 6170、GB/T 97.1、GB/T 93的規定。
4.4 外觀
4.4.1電纜橋架鍍、涂層表面質量應符合表3規定。 表3
防護層方式 |
表面質量 |
熱 鍍 鋅 |
表面應均勻、無毛刺、過燒、掛灰、傷痕等缺陷;每件電纜橋架上直徑小于2mm的漏鍍點每米不超過2個;且在任一100㎝2面積內不得有2個及2個以上漏鍍點;不得有影響安裝的鋅瘤。 |
電鍍鋅或鋅合金 |
表面應均勻、光亮,不得有起皮、氣泡、花斑、局部未鍍、劃傷等缺陷。 |
熱固型粉末靜電噴涂或噴漆鍍鋅+噴涂或噴漆 |
表面應均勻、平整、光滑,無起皺、氣泡等缺點。 |
4.4.2電纜橋架加工成形后,斷面形狀應端正,無彎曲、扭曲、裂紋、邊沿毛刺等缺陷。
4.4.3電纜橋架的走線槽應光滑、平整,無損傷電纜絕緣的凸起和尖角。
4.5 焊接要求:焊接件所有焊縫應均勻,不得有漏焊、虛焊、裂紋、夾渣、燒穿、弧坑等缺陷。
4.6 電纜橋架 表面處理
4.6.1電纜橋架表面應根據工作環境的要求進行鍍涂防護處理,各種防護層厚度和附著力應符合表4規定.
防護層方式 |
熱鍍鋅 |
電鍍鋅或鋅合金 |
熱固型粉末靜電噴涂 |
噴漆 |
鍍鋅+噴涂或噴漆 |
|
防護層厚度 μm |
電纜橋架主體 |
≥65 |
≥12 |
≥60 |
≥50 |
≥60 |
螺栓 |
(≥M20) ≥45 (M10~M20) ≥35 (≤M10) ≥20 |
(≥M14) ≥12 (M8~M12) ≥9 (≤M6) ≥6 |
? |
? |
(≥M14) ≥12 (M8~M12) ≥9 (≤M6) ≥6 |
|
鍍、涂層附著力 |
按附錄B試驗應不脫落 |
按附錄C試驗不低于2級 |
分別符合鍍鋅和噴涂的要求 |
|||
注:1、鍍鋅+噴涂或噴漆時,其中電鍍鋅厚度≥4μm,以測得的總厚度判定; 2、電鍍鋅其平面**薄處的厚度不應低于表中規定的80%,且不應超過20%的測試點。 |
4.6.2附件表面防腐處理應與電纜橋架主體結構相一致。特殊要求供需雙方商定。
4.6.3噴涂處理后的表面光澤度應不低于60%。
4.6.4表面防護層經48h耐鹽霧試驗(中性NSS),應不低于表5中規定的3級。
等級 |
熱鍍鋅、電鍍鋅或鋅合金 |
熱固型粉末靜電噴涂或噴漆 |
1 |
允許光澤稍變暗、顏色稍退但鍍層無腐蝕點 |
表面外觀良好,光澤顏色無明顯變化 |
2 |
光澤稍變暗、顏色稍退,鍍層有個別腐蝕點(產生腐蝕點面積≤15%) |
允許涂層輕微褪色,輕微失光但無氣泡等缺陷 |
3 |
色澤有明顯變化,鍍層局部有少量腐蝕點(產生腐蝕點的面積≤50%)底金屬無銹點 |
涂層表面色澤有明顯變化,但無氣泡等缺陷,底金屬無銹點 |
4 |
色澤明顯變化,鍍層嚴重腐蝕(產生腐蝕點的面積>50%)底金屬(包括沖孔、邊緣部位)有明顯銹點 |
涂層表面色澤有明顯變化且有氣泡或底金屬有明顯銹點 |
4.7 制造要求
4.7.1電纜橋架的長度極限偏差
a) 當長度小于、等于2000mm時,極限偏差為±2mm;
b) 當長度大于2000mm時,極限偏差為±4mm。
4.7.2其余尺寸公差按GB/T1804-V。
注:槽體寬度取負偏差,蓋板寬度取正偏差。
4.7.3電纜橋架表面平面度允差:
a) 熱鍍電纜鋅橋架平面度允差每平米不大于8mm;
b) 電鍍鋅或鋅合金和噴涂電纜橋架平面度允差每增米不大于4mm。
注:電纜橋架寬度不足一米者按一米計算。
4.7.4通風孔:有孔托盤底部通風孔面積不得大于底部總面積的40%。
4.7.5電纜橋架橫檔:梯級式電纜橋架橫檔中心距不應大于300mm;橫檔的寬度不應小于30mm。
4.7.6托臂自由狀態時垂直度允差為1/100(上翹)。
4.8 接地
4.8.1非金屬材料表面處理的電纜橋架應有良好接地。
4.8.2電纜橋架用連接板連接時,兩槽體間的連接電阻不大于0.1Ω
4.9 承載性
電纜 橋架應具有一定的承載能力,在額定的均布載荷和支吊跨距下的撓度值見表6。
高度 mm |
額定均布載荷 N/m |
支吊跨距 m |
撓度值(不大于) mm |
60 75 |
1000 |
1.5 |
4.00 |
100 |
2000 1500 500 |
1.5 3.0 4.5 |
4.00 8.00 22.50 |
150 |
2500 1500 750 |
1.5 3.0 4.5 |
4.00 8.00 22.50 |
200 |
3000 2000 1000 |
1.5 3.0 4.5 |
4.00 8.00 22.50 |
注:其它支吊跨距的額定均布載荷由制造廠在技術文件中給出或由供需雙方協議約定。 |
5 試驗方法
5.1 用通用量具和目測法檢驗4.4、4.5、4.6.4、4.7和4.8.1。
5.2 表面防護層厚度根據不同防護方式分別按GB/T 1764、GB/T 4956規定進行檢測。
注:鍍鋅+噴涂或噴漆的電纜橋架表面防護層厚度測量分二步進行:
1. a)先按GB/T1764測量防護層總厚度;
2. b)用脫漆劑除去非金屬層,按GB/T4956測量鍍鋅層厚度。
5.3 熱鍍鋅、電鍍鋅或鋅合金的的附著力按附錄B(規范性附錄)進行檢測;漆膜附著力按GB/T 1720規定進行檢測。
5.4 光澤度按GB/T 1743規定進行檢測。
5.5 耐鹽霧試驗按GB/T 10125中有關規定進行檢測。
5.6 連接電阻用雙臂電橋在兩個單元電纜橋架接頭處進行檢測。
5.7 載荷試驗按附錄A(規范性附錄)規定進行檢測。
6 檢驗規則
6.1 出廠檢驗
6.1.1電纜橋架須經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附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6.1.2出廠檢驗項目為4.4、4.5、4.6.1、4.7、4.8.1。
6.2 型式檢驗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1. a)結構、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2. b)正常生產每年進行一次;
3. c)停產半年后恢復生產時;
4. d)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6.2.1型式檢驗項目為4.4~4.9。
6.2.2同材料、同工藝、同規格、同一生產批的產品為一批。
6.2.3型式檢驗樣品須從出廠檢驗合格品中,按一種類型同種規格每批抽取兩件和附件一套。
6.2.4型式檢驗中如果鍍涂層厚度、鍍涂層附著力、鹽霧試驗、承載性四個關鍵項目有一項不合格或其余項目有兩項不合格,則判型式檢驗不合格。
鋼質電纜橋架載荷試驗
A.1 載荷試驗應按梯邊高度(60、75、100、150、200)隨機抽取兩件在規定跨距下進行。
A.2 試驗跨距應是兩支承中心的距離,其數值為表6允許支吊跨距值,誤差為±38mm。
A.3 試驗裝置應為簡支梁,槽體水平放置兩端不受任何約束,也無側向約束。
A.4 試驗用的載荷材料其外形尺寸,均質度應盡量相同。載荷分數次加上,每次增加量大致相等,載荷離側邊內壁不小于12.5mm,也不得大于25mm。載荷在試樣長度和寬度上應均勻分配,縱向布置。各疊之間**小距離為10mm,不能交叉跨接,所有載荷應安置在支承間。允許用長度不大于915mm的薄鋼板蓋于支承間的槽體底部,不作固定,不要搭接,鋼板的質量應加到載荷總重量中去。
A.5 大跨距(4.5mm以上)重載荷電纜橋架載荷測定,除按表6施加均布載荷外,在中間部位尚需附加1000N集中載荷。
A.6 撓度值應在兩支承對稱中心兩邊垂直方向上,用百分表測量,取兩點的平均值作為該電纜橋架在額定均布載荷下的撓度值。
附錄B(規范性附錄)鋼質電纜橋架鍍層附著力測定
B.1 用一刃口磨成30℃銳角的硬質鋼劃刀,劃兩條相距2mm的平行線。劃線時應施以足夠的壓力,使劃刀一次就能劃破覆蓋層達到基體金屬。如果兩條劃線之間的覆蓋層有任何部分脫離基體金屬,則認為附著強度不好。這樣的附著力判為不合格。
B.2 鍍層附著力的測定,不要在棱邊或轉角處進行,也不要采用刮、削去除鍍層微粒的方法進行。
附錄C(規范性附錄)噴涂層附著力測定方法
噴涂層的附著力,可以用一堅硬的刀尖施以相當大的壓力,以至于去掉噴涂層的刻線畫格法來測定。即在試驗工件的表面用刀尖每隔3mm劃4條平行線,再在其垂直位置每隔3mm劃4條平行線而成9個方格,然后以普通牙刷使以約10N的壓力來回刷5次(來回算一次),脫落面積:3格的為3級;2格的為2級;1格的為1級。